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规定,对征集到的提案进行审查立案,协商确定承办单位,是提案委员会的一项主要职责,也是决定是否予以立案的一项必要程序和重要制度。审查的目的主要是:
(1)加强对提案工作的领导,把握提案内容的政治方向;
(2)保证提案质量,维护提案的严肃性;
(3)协商确定承办单位;
(4)全面掌握提案情况,为制定提案委员会全年工作计划打基础。
来源:中国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