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是毛泽东同志倡导的。1955年11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政协常委会举行联席会议,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真传达了国家主席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关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进行视察工作的提议。毛泽东提出,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工作时,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委员会委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一同视察,这对行政、立法工作,法院和检察院等各方面的工作都有好处,对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有好处,对下面干部可以起督促作用。
根据毛泽东的提议,联席会议通过了关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955年秋后视察工作的《通知》。1955年秋后的视察工作,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为止,进行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视察内容有农业合作化、粮食生产、粮食统购统销、落后乡的改造、工商业的生产经营、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街道工作和“肃反”工作等问题。政协委员还把各地有关知识分子问题列为视察的重点。
经过这次视察,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一致认为,建立视察工作的制度是正确的、必要的,是个好制度。
来源:中国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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