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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宣传 > 正文

        《玉溪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http://www.zylul.com 2021-02-10
        作者:    来源:

        2021年2月3日,玉溪市人民政府印发《玉溪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玉政规〔2021〕2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公开发布,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掌握《办法》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办法》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及过程

        玉溪市是我省气象灾害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冰雹和季节性干旱灾害多发易发。多年来,玉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工影响天气防灾减灾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9个县(市、区)均开展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共建立地面作业点近百个,拥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高炮21门、各型火箭120具、火箭发射车9辆,从事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指挥管理人员90人、作业人员382人,是全省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规模最大的州(市)之一。

        由于我市2009年出台的现行《办法》早于省人民政府2014年出台的《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造成许多要求与省级规定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一是县(市、区)人民政府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的职责定位不清晰;二是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投入保障机制规定不到位;三是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作业队伍建设要求不具体。因此,结合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实际对原《办法》进行全面修订,对于保持我市《办法》与省人民政府规定的一致性,解决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具有我市地方特色、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十分必要。

        2019年6月20日,第五届市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及调整规范制定主体工作有关事项,决定对部分保留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玉溪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列入修订范围,明确由市气象局负责修订工作。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玉政发〔2019〕11号)要求,市气象局成立了《玉溪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修订工作领导小组,起草了《办法(草稿)》。修订过程中,结合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实际,通过调研、发函等形式,广泛征求了9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和19个市直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众征求修改意见建议,通过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市政府专题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并原则通过,市气象局按照会议要求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报请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2009年版的《办法》不分章节共33条,新修订的《办法》共5章31条,分别为总则、组织实施、安全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各章主要规范内容为:

        (一)《总则》部分

        《总则》部分共分为6条,分别规定了制定依据和立法目的,地域适用范围和调整对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的领导和管理职责,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定位及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各级气象主管机构以及相关部门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的职责,人工影响天气科研及成果推广应用等方面的制度规定。

        (二)《组织实施》部分

        《组织实施》部分共分为15条,分别规定了编制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批准部门,乡(镇、街道)等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职能职责,作业组织资格条件,作业人员上岗要求,作业点设置批准,作业点建设用地的解决方式,作业场地和设施保护,作业射界要求,启动实施作业条件,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人工影响天气应急工作机制,跨县(市、区)协商机制,作业公告制度,信息提供制度,空域申请、作业时限和作业中意外情况处置,作业记录存档等方面的制度规定。

        (三)《安全管理》部分

        《安全管理》部分共分为7条,分别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执行技术标准,作业装备、弹药使用用途,运输和存储,采购管理,检测不合格作业装备和过期弹药管理、销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制度规定。

        (四)《法律责任》部分

        《法律责任》部分共分为2条,分别规定了气象主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的处理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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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附则》部分

        《附则》部分共有1条,规定了新《办法》的生效时间和废止原《办法》的具体时间。

        三、《办法》的主要特点

        新修订的《办法》着眼于我市人工影响天气防灾减灾需求,立足于可持续发展,致力于健全完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体制机制,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保持了与省人民政府规定的一致性,更注重系统性。

        二是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进行了细化补充,更注重实践性。如结合我市出现的部分农林企业自愿出资并向气象主管机构申请开展以保护特定区域农作物为目的的人工增雨、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实际情况,条文中结合我市实际增加了“有关受益主体人工影响天气经费自愿投入机制”的规定。又如结合我市部分作业点地处非村委会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对作业点附近村民小组的协助保护工作职责进行了补充完善。

        三是保留了原《办法》中部分经多年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条款,突出可操作性。如条文中根据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实际,保留了对作业人员保险和第三方意外损害保险办理的规定,有效降低了作业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玉溪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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