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森林火灾隐患急剧增多,野外火源防控难度大、应急处置能力薄弱等新情况、新问题逐步显现,对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森林防火任务日趋严峻和艰巨。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安全,2017年4月《玉溪市森林防火条例》作为新增立法项目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列入了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在充分吸收采纳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多次修改完善,经2017年10月28日和12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2018年3月31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了《玉溪市森林防火条例》,并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这部条例是我市具有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三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规,是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取得的又一丰硕成果。《条例》的出台对于进一步明确森林防火责任、强化森林火灾预防,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和维护生态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是我市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具体体现。 |